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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度
来源: 发表时间:2007-9-13 12:31:32

(试行)

 

一、建立产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,落实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度。

二、落实食品安全专门管理人员,负责制定落实商品准入工作制度,监控本市场的食品安全状况,开展对市场管理人员、经营者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。

三、审查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,如实记录销售者身份、经营产品和信用情况等基本信息,建立经营者管理档案制度。与销售者签订产品安全保证协议,明确入场销售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,建立协议准入制度。

四、定期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环境、条件、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,并做好检查记录,发现经营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,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。

五、督促销售者对进入市场经营的食品实行索证索票,依法审查相关证明文件,相关票证文件复印备案,建立索证索票制度。如发现相关凭证手续不齐全或缺乏合法性,不得入场销售该产品。

六、督促销售者建立购销台帐,检查销售者是否如实记录每种食品的生产者、进货时间、产地来源、数量等;对从事批发业务的销售者及在市场内销售自制产品的企业,检查是否如实记录销售的对象、联系方式、时间、规格和数量等内容。

七、建立不合格食品退市和召回制度,对有关部门检测的不合格食品或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,督促销售者停止销售,做好不合格产品的退市、销毁和召回工作。

八、配置快速定性检测设施,配备检测人员,提供检测服务。

 

作者: 发布者:超级管理员